上海临港600848投资者索赔分析

  2026年4月4日 ,公司发布《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》 ,经查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:公司披露的2022年 、2023年 、2024年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不准确。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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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徐劲律师(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)认为,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,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 ,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印花税及佣金损失 。(徐劲律师专栏)

  暂定索赔条件:

  在2023年4月14日 - 2026年4月4日之间买入 ,并在2026年4月4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(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)。(上海临港维权入口)

 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:身份证复印件,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(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),证券交易记录流水(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,有库存股的还要打印出库存股数)。

  (本文由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(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)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 。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,执业十余年来 ,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。)